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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例假日除外)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

二、服務地點:本區公所9樓調解委員會辦公室(法律諮詢室)

三、受理方式:一律採現場登記排隊,建議最遲於上午11:00前到達,避免人多向隅。

四、服務方式:採面談諮詢,每人/每組(同行之人)時間為15分鐘。請預先準備具體問題或相關事件資料,俾讓律師能確實針對您的疑問提出有效建議。(若當日諮詢時間名額已排滿(每時段限額8組),則不再受理登記。)

五、諮詢服務進行中,請勿拍照、錄音或錄影。

六、本服務僅供法律疑難解釋及參考,恕無提供訴狀代寫、亦不對任何訴訟結果負責或作其他用途。

七、備註:

  1.該日所排定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若逢律師出庭或臨時另有要務而無法到場時,本會得委請其他律師代理或暫停服務乙次。

  2.本項業務由調解委員會辦理,諮詢電話:27831343分機9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