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所派駐勞工權益,特訂定申訴管道資訊如下:
一、依據:勞動部「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
二、基本權利:派遣事業單位應對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等基本權利。
三、申訴內容:派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契約約定之權利義務等情事,或派遣勞工如遭受本行政中心所屬人員性騷擾時,當事人可提出申訴。
四、申訴受理單位:
(一)本所秘書室,電話02-27831343轉分機617。
(二)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02-2302-6355)。
(三)勞動部(免費電話:0800-085151或撥1955)。
五、本所受理流程:派駐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本所提出申訴,本所即派員訪查是否屬實,如派遣單位有違反合約內容即予以罰款,如本所所屬人員有性騷擾情事,則依規定懲處,情況嚴重者即報請主管機關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