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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區公所加保健保,現正逢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須健保費繳納證明辦理列舉扣除,請問向何單位申請?

1、第六類(無職業一般家戶)保險對象請向投保單位區公所社會課洽辦;或電洽健保署 : 02-21912006。

2、第一類(里鄰長)在區公所加保者,可向區公所社會課申請。

3、自行使用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登入健保署「 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 」

    (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首頁/網路櫃檯/承保網路櫃檯/一般民眾/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插入健保卡輸入密碼進入網頁後(未註冊者要先網路註冊後才可使用),在各類證明申請及列印作業下的保險費證明線上列印作業。

4、下載健保快易通APP,經手機快速認證後(須有個人月租型手機門號),點進健保櫃檯/首頁/健保費繳納/保費繳納證明(僅提供於鄉鎮市區公所以第六類身分投保,或其他以個人身分核計保險費之實際繳納金額),輸入email信箱,健保署會將保險費證明寄送至指定之電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