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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之當事人聲請調解

當事人未滿18歲者於提出調解聲請後,調解開會當天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皆須出席)並攜帶近期申請之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出席調解;如係單親者,應由親權人(監護人)代表出席並亦須出具近期申請之戶籍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