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以「書面」聲請:1.現場聲請:本人親自到場聲請並填寫「聲請調解書」後,交予調解會人員收件。2.郵寄聲請:本人無法到場聲請時,可於南港區公所網頁,下載「調解聲請書」表格,於填妥表格內資料後,將聲請書及相關附件逕寄至本所調解會(須檢附當事人身分證影本)。*聲請調解,請務必提供雙方當事人之姓名與地址,以利本會寄送書面(郵寄)開會通知予兩造當事人。
須以「書面」聲請:
1.現場聲請:本人親自到場聲請並填寫「聲請調解書」後,交予調解會人員收件。
2.郵寄聲請:本人無法到場聲請時,可於南港區公所網頁,下載「調解聲請書」表格,於填妥表格內資料後,將聲請書及相關附件逕寄至本所調解會(須檢附當事人身分證影本)。
*聲請調解,請務必提供雙方當事人之姓名與地址,以利本會寄送書面(郵寄)開會通知予兩造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