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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府前廣場地下停車場自98年7月1日零時起調整小型車夜間促銷優惠月票與採取差別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2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09839555804號
主 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府前廣場地下停車場自98年7月1日零時起調整小型車夜間促銷優惠月票與採取差別費率。
依 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上午9時至下午6時止,採丁種計時費率每小時30元;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9時止採每小時10元(夜間優惠),進出車輛若跨不同費率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二、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採己種計次收費,每次20元,每日零時清場,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乙次。
三、小型車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4,800元(原價7,200元)。
(一)停車場所在里設籍里民,小型車享全日促銷優惠月票7折優惠,為每月3,36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小型車享全日促銷優惠月票8折優惠,為每月3,840元。
四、小型車全日促銷身障優惠月票:每月2,400元(原價3,600元)。
(一)停車場所在里設籍里民,小型車享全日促銷身障優惠月票7折優惠,為每月1,68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小型車享全日促銷身障優惠月票8折優惠,為每月1,920元。
五、小型車市府員工全日優惠月票:每月2,900元。
六、小型車市府員工全日身障優惠月票:每月1,450元。
七、小型車市府員工日間優惠月票:每月2,400元,限上午7時至下午10時止,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八、小型車市府員工日間身障優惠月票:每月1,200元,限上午7時至下午10時止,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九、小型車夜間促銷優惠月票:每月1,000元,限週一至週五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及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十、小型車夜間促銷身障優惠月票:每月500元,限週一至週五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及星期六、日與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民俗日,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十一、機車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300元。
十二、機車全日促銷身障優惠月票:每月150元。
十三、機車市府員工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150元。
十四、機車市府員工全日促銷身障優惠月票:每月75元。
十五、計費單位: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暫採「停車前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優惠,以鼓勵民眾多利用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停車,降低路邊道路違停情形,促使道路交通順暢。
十六、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管理。
十七、實施日期:98年7月1日零時起。
十八、本處93年5月17日北市停三字第09333431000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起停止適用。
處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